部門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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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寒假期間中心校區(qū)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編輯: 日期:2010年10月26日 10:05 閱讀:1
3、在校內舉辦活動,要根據(jù)《青島大學大型活動及學術活動報批制度》(青大黨辦字[2005]8號)嚴格報批。經批準的活動須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安全保衛(wèi)措施,并到保衛(wèi)處備案,辦理相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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