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研究成果質(zhì)量,提升我校人文社會科學的學術競爭力,根據(jù)《關于印發(fā)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辦法的通知》青大社科字〔2019〕3號,現(xiàn)啟動青島大學2020年度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項目申報工作。
申報辦法:
1、申請者需填報《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申請書》,《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申請匯總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申報《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培育基金需滿足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對成果的要求條件:成果全部完成且尚未公開出版,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jié)項成果等級原則上應為“良好”以上;申報成果與已出版著作內(nèi)容重復不得超過10%(提交重復率不超過10%承諾書);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的,須通過答辯3年(含)以上,且內(nèi)容有重大修改,與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需提交承諾書);成果形式為中文學術專著,字數(shù)不少于20萬字、不超過200萬字;確保沒有知識產(chǎn)權爭議。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以學院為單位提交申報材料,不受理個人申報。
4、申報時間:各學院于2020年11月16日上午11:00之前將紙質(zhì)版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1份、復印件3份及加蓋學院公章的《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申請書匯總表》1份報送到人文社科處,電子版發(fā)送至社科處郵箱 qdrw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楊淑靜 電話:85957292
附件1: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申請書
附件2: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申請匯總表
附件3:《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培育基金重復率承諾書
附件4:青大社科字〔2019〕3號關于印發(fā)青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辦法的通知
人文社科處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