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學部)、國家重點實驗室、相關職能部門:
為做好2019年寒假前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及假期實驗室安全防范工作,根據《關于做好實驗室等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魯教安字[2018]21號)文件要求,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現將寒假前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及假期實驗室安全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檢查
(一)安全隱患自查
時間安排:2019年1月18日至1月20日
責任單位:醫(yī)學部、各學院、國家重點實驗室
各相關單位組織對職責范圍內實驗室進行全面自查。對自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及時進行整改,做好整改記錄臺賬。
(二)安全檢查
時間安排:2019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實驗室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相關職能部門成立檢查組進行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檢查組分組情況見附件1),并填寫《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見附件2)。
二、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
(一)各單位領導、實驗室主任和相關管理人員一定要高度重視寒期實驗室安全工作,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理念,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指定專人負責假期內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巡查。
(二)假期中不使用的實驗室,在做好水、電、危險品等相關安全防護工作后,門外粘貼封條,并做好記錄工作。
(三)假期中確需使用的實驗室,所在單位明確專人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違規(guī)電器、留宿,保證實驗過程不離人。
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
附件1:《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分組表》
附件2:《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