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教育科學研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全面總結市級及以上教育科學規(guī)劃課題研究成果,促進成果轉化,現將課題結題及提報2014年度研究成果報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各課題承擔單位或個人根據《青島市教育科學規(guī)劃課題結題鑒定規(guī)程》(青教通字)〔2011〕29號),做好課題結題及成果鑒定有關準備工作,提交結題申報表、課題研究成果匯編或研究成果專著。課題研究成果匯編主要包括:
1.封面(說明課題名稱、課題編號、課題負責人和承擔單位、立項時間):
6.課題研究過程性成果(子課題研究報告、階段性研究報告、相關的個案研究報告、相關論文及發(fā)表情況);
7.相關設計材料(如調查表)、典型案例、重大研討活動紀實性資料、相關成果的獲獎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研究成果專著可單獨提報。
所有申請結題的課題均須參加結題答辯,結題答辯會以區(qū)(市)為單位統(tǒng)一組織,市教育科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聘請相關領域專家擔任答辯委員,通過審閱成果資料、答辯質詢、現場考查、座談等形式對各課題進行研究成果鑒定。
參加結題答辯的課題負責人需以PPT課件形式進行研究報告陳述(不超過20分鐘),回答專家質詢。請各負責人所在部門于2015年3月25日之前將《青島市教育科學“十二五”規(guī)劃課題成果結題申請表》(附件2)及研究成果匯編(匯編要求見附件3)報送至社科辦。
答辯專家組依據《青島市教育科研課題成果評價標準》(見附件4),對每個課題答辯情況及成果進行等級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各單位(或個人)申報市級及以上“十三五”規(guī)劃課題的基礎性依據之一。青島市教育科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結題答辯和成果鑒定情況,選擇有典型示范意義的課題召開成果研討會或現場觀摩會,促進成果轉化。
為鼓勵課題研究創(chuàng)新,課題研究的最終成果或最終成果的主體部分被青島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fā)文明確采納、或在核心期刊發(fā)表、或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的,可申請免于鑒定。申請免于鑒定的課題要提交“‘十二五’規(guī)劃課題免于鑒定申請書”,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發(fā)表或轉載的原件。經審核不符合條件者,需重新申請鑒定。
根據青島市教育局《青島市優(yōu)秀教育科研成果評選辦法》(青教通字〔2014〕117號),2015年市教育局將組織第三屆教育科研優(yōu)秀成果評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各課題承擔單位和個人理論聯(lián)系實際,全面總結、深入解讀課題研究在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促進教師專業(yè)成長、提升學校辦學育人水平等方面的實踐成果,形成有解釋力、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或研究專著,為深化全市教育改革提供典型示范。
(四)山東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guī)劃課題結題工作依據《山東省教育科學規(guī)劃課題成果鑒定結題試行辦法》(附件5)組織實施。省級及以上立項課題可先期參加我市組織的結題答辯,由青島市教育科學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國家、省教育科學規(guī)劃辦推薦研究成果,提報初審意見。
根據《青島市教育科學規(guī)劃課題過程管理規(guī)程》(青教通字〔2011〕29號),請各課題承擔單位或個人全面總結“十二五”立項課題2014年度研究進展情況,形成課題研究年度報告(不少于3000字)。具體內容包括:
1. 2014年度課題研究推進情況。重點報告研究內容、過程與成效,組織開展的研討交流活動等。
2.課題研究階段性成果。重點反映課題研究在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提升學校辦學育人水平、促進教師專業(yè)發(fā)展等方面的成效和成果,要求有數據、有分析、有理論提升,通過描述事實、解釋現象、揭示規(guī)律,形成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3.課題研究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進一步深化課題研究的目標與方向。
各單位在全面總結基礎上,梳理匯總“十二五”立項課題2014年度研究成果及有關實證材料,填報2014年度課題研究成果匯總表(附件6)。年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2014年度各課題組正式發(fā)表的、與課題研究內容相關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教材)等;有關實證材料包括在各級各類學術會議上研討交流的證明材料、紀實照片、媒體報道、被決策采納的批示以及典型教育案例、課例實錄等。
1.省、市級課題結題申報表及有關成果材料需報送一式七份,教育部規(guī)劃課題、中國教育學會課題結題材料需報送一式九份,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要求裝訂。所有材料均需提供電子文檔。
2.立項課題2014年度研究報告、課題研究成果一覽表請于3月26日(星期四)前報送到社科辦。請將研究成果電子文檔及已發(fā)表成果的復印件一并報送。
社科辦地址:辦公樓405室。電話:85953575
青島市教育科學“十二五”規(guī)劃課題結題及提報2014年度研究成果報告申報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