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負責組織實施?,F(xiàn)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次項目分為:(1)一類課題,每項資助經(jīng)費原則上為5萬元,研究年限為2年;(2)二類課題,每項資助經(jīng)費原則上為2萬元,研究年限為1年;(3)輔導員骨干專項課題,每項資助經(jīng)費原則上為1萬元,研究年限為1年。
一類、二類課題可根據(jù)課題指南(詳見附件)提出的重點研究方向申報,也可在符合課題立項宗旨前提下,結合實際自擬題目,并在課題名稱后用括號注明所依托重點研究方向的序號。
輔導員骨干專項課題由高校專職輔導員(指在院系一線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包括院系黨總支副書記、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等)自擬題目申報。課題應立足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問題設計研究題目,切忌空泛。
1.本次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每所高校最多申報每類課題的2個項目;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可單獨申報1項。
2.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3.申請者和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思政司函〔2014〕2號)的相關規(guī)定。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2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報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別項目者。
5.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本專項。
6.連續(xù)2年(指2013、2014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含專項任務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者,暫停1年本專項申請資格。
本專項以高校為單位進行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項目采取網(wǎng)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3.由于需要學校提交申請材料,請申報老師于2015年3月10日中午12點前將申請書電子版發(fā)送到qdskxm@163.com。
通過推薦之后:(1)在線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一覽表》(以下簡稱《申報一覽表》)2份。
1.各申報單位網(wǎng)上提交的《申請評審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數(shù)量與內(nèi)容要確保一致,否則不予受理。各單位郵寄的紙質《申請評審書》要按照《申報一覽表》順序排序,以便核對。
2.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xiàn)申請者學校、個人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3.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chǎn)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4.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guī)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材料.zip